问题 | 分居期间一方的债务怎么处理最好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夫或妻其中任何一方在别离状态下产生了债务且此笔债务并不被纳入到夫妻二人的共享生活或经营活动之中,或者并未获得基于夫妻双方之间共同意思表示的认可和支持的话,通常可以将之视为由借款方自行承担的个人责任。
在针对这类情形进行处理和裁决的过程中,另一方也应当尽全力去搜集、整理相关证据以证明该笔债务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例如,通过调查债务的实际用途以及双方的实际分居状况等方面来进行佐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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