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女方承担债务问题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离婚之际,女方是否应当承担债务需依据特定的情形进行细致的评估和判断。
若某项债务系在婚姻延续期间形成并主要投入到夫妻共有的日常生活开支中,或是与夫妻共同的生产运营项目紧密相关,亦或得到了夫妻彼此的公开同意和支持,在此种场景下,女方往往被要求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 然而,倘若该笔债务并非由男方单独决定并擅自产生,同时也未涉及到家庭共享的生活费用等方面,那么女方在正常情况下则不需要为其承担偿付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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