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欠债能否执行夫妻共有财产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之间若存在一方负有债务情况,满足特定条件时,该债务可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并进而执行夫妻共有的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夫妻关系的法定权利与义务承担者,债权人和法律都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付相应的债务,因此,执行夫妻共有财产自然成为可能。 然而,若债务为一方的个人债务,通常情况下应由债务人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清偿。 然而,若夫妻共有财产中属于负债方的那部分份额足够抵消债务,法院亦有权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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