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债务我要偿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普通情况下,是否有必要对配偶欠下的债务进行清偿,这需要依据特定状况进行细致的分析和评估。
举例来说,假设上述债务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且是为了满足家庭共同生活、共同参与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妇二人共同意愿而产生的,那么您很可能需要承担起偿还的义务。 然而,若能证实该笔债务实际上属于配偶的个人债务,比如在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配偶擅自举债用于个人消费、赌博等违法行为,或者已经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情况,那么您就不需要对此类债务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