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之间欠钱怎么处理好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夫妻之间的借款问题,其处理方法必须依据实际情况方可作出。
通常来说,夫妻中的任意一方在婚姻阶段以自己的名义借取,且此借款超出了家庭日常伙食所需的范畴,那么此类债务往往就不会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公共责任,而应该由借款的一方独自承担。 然而,若这笔借款是为了支持夫妻共同的生活开销,或者投入到了夫妻共同从事的生产活动中去,抑或基于夫妻双方具有共识的决定而产生,那么此种类型的债务便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的债务,应当由夫妻两人共同偿还。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我们强烈建议夫妻双方先进行深入的交流与沟通,明确每一笔债务的性质以及它的使用目的。 倘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那么他们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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