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前夫婚内借钱女子不还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协议或有一方在事后勤于承认的债务,均视为合法夫妻间的共同债务范畴之内。
此外,在婚姻关系持续保持的阶段内,若单方面因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自行负担的债务也应纳入其中。 倘若前夫在婚姻存续期内以其个人名义借贷的债务,且此项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的,那么这笔债务便有可能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此种情况下,若女方拒绝偿还这笔债务,债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法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请求确认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并要求女方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 在诉讼过程中,债权人需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明该债务确属夫妻共同债务,或者女方曾对此债务予以认可。 若女方主张该债务并非夫妻共同债务,则她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以证明该债务已超越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且并不属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并非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的。 最后的判决结果将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及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裁定。 若法院判定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女方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反之,若法院判定该债务非夫妻共同债务,女方则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