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欠款妻子不知情该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下,若债务仅限于丈夫的个人责任范畴的话,亲爱的妻子便无需承担还款职责了。在此,我们解释一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内,倘若某一方以其名义欠下的债务,理论上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并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义务,但亦存在例外情况。若能证实该笔债务实为欠债者个人之责,则未负债的夫妻关系当事人可应对债权人提出的还款要求进行抗辩。此类个人债务的情况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只属于个人债务;二是当夫妻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做出约定归属为个人所有时,夫或妻独立对外所负的债务,且第三方知晓该约定内容的,应先以夫或妻名下所有的财产予以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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