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时效是多久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保证期间被划分为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与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两种。
对于一般保证的情形来说,其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到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周期为六个月。 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则须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同样为六个月。 在此期间内,若债权人并未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那么保证人将免除其保证责任; 反之,如果债权人已经启动了诉讼程序或提交了仲裁申请,那么保证期间将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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