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未约定担保期限的诉讼时效为几年内 |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保证协议之中并未对担保期限进行明确约定的话,则应依据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六个月作为保证期间。 
在此期间之内,若债权人并未向保证人提出偿还责任请求,那么保证人即可以此为由免去自身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至于诉讼时效方面,一般是以三年为限,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之下,诉讼时效期间也有可能出现中止或是中断等情况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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