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身份证号写错,担保还有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超过担保留续期间的话,担保人均会自动放弃对债务的照管及连带责任。
而这其中所说的“借贷期限”,便是来自借贷双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在契约中约定好的资金运用期。 此种借贷期限应对不同种类、特性以及实际用处等因素加以综合考虑进行确定。 在进行借贷合同时,各方当事人设立借贷期限条款需要作出详细、精确、全面且明确的规定,如此才能确保合同能有效执行,预防可能出现的合同争议和纠纷。 如果同一笔债务存在两名或以上的保证人的话,那么各个保证人就必须根据保证合同约定好的各自份额承当相应的担保责任。 假若未曾约定各自的份额,则保证人将需负责承担所有连带责任,使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名保证人为全部债务进行担保,保证人也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得以实现的重要职责。 倘若某位保证人已为债务提供了保证,他便有权向债务方索要赔偿,或是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共同支付他们应当分担的那部分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
【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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