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转让要通知质权人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债权转让是需要通知质押人并且取得同意的,否则转让行为不对保证人发生效力;
并且如果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的,债权人要获得质押人的同意才能转让,否则保证人不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没有通知就转让的,该转让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债权人未通知债务人的,转让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七条,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