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幼儿园孩子摔伤谁的责任 |
分类 | 损害赔偿-学校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未在幼儿园内受伤的儿童的责任归属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判断。
若幼儿园能够充分举证表明其已经尽到了应有的教育引导与管理监督职责,例如园区设施并不存在任何潜在的安全隐患,教师亦能在第一时间给予周全的照顾等,那么此时幼儿园可能无需为此次事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倘若此次事件的发生系由于幼儿园方面的疏于管理,如场地内存在尚未被清除的危险物件,教师未能完全履行看护职责等原因所致,那么幼儿园便应当为此事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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