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幼儿园事故中涉及赔偿主体包括哪些方面
分类 损害赔偿-学校侵权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处理幼儿在园所中所出现的各类安全事故时,我们通常会关注到赔付责任的主要承担者,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类:
首先便是园所本身,若园所在管理与教育过程中存在某些不当之处而让事故得以发生,它有义务对此负责并进行相应的赔付行动;
其次,倘若事故并非出自园所内部因素(即幼儿园在管理和教育上都无任何过失),而是源于在职员工的失误或疏忽而引发的,那么这位员工亦有可能需承担起赔付的重任;
最后,如果事故的源头来自于外部力量,例如有外来人员擅自闯入园内并对孩子们造成了伤害,那么这名外来人员便需要为其行为负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7 3: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