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8元钱把商家告上法庭怎么判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商家之行径被确认为欺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消费者可主张商家按照所购产品或接受服务所应支付费用的三倍进行赔偿,如约定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者,则以五百元为准。
因此,若八元人民币的产品或服务判定为欺诈性质,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支付最低限度为五百元的赔偿金。 然而,关于判断商家是否构成欺诈这一问题,需依据各案情而定。 倘若商家能够有效地证明其自身并未存在欺诈行为时,则有可能无法引用上述高额赔偿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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