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护理费的天数怎么确定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护理费的天数主要依据受害人的实际护理期限来进行确定。
其一,一般是以医疗机构所出具的相关证明作为标准的。 倘若受害人因为受伤而导致残疾,并且这种残疾需要持续进行护理,那么护理期限就应当计算到定残日的前一天。 其二,要是受害人实际接受护理的期限比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期限要短,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按照受害人实际的护理期限来作出判决;而如果实际护理期限比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期限要长,通常就会以法院酌情确定的护理期限为准。 另外,关于护理人员的情况也有相应规定。 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那么就参照误工费的规定来进行计算;要是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是雇佣了护工,那就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来计算。 简单来说,护理费的计算公式就是:护理费等于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计算,没有收入或者是雇佣的按照当地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乘以护理天数。 案情回顾: 小朱因意外受伤,在医院接受治疗。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护理期限为30天。小朱认为自己受伤严重,实际需要60天护理,与小李(负责赔偿相关事宜的一方)产生争议。小李觉得应按医疗机构证明为准。此外,小胡作为小朱的护理人员有收入,但双方对护理费计算方式也有分歧。 案情分析: 1、关于护理期限,若小朱能证明实际需60天护理合理,法院可能酌情确定护理期限,而非仅依据医疗机构证明。 2、对于护理费计算,若小胡有收入,应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护理费计算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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