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保险理赔纠纷起诉书怎么写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原告权益的声索方:在因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引发的诉讼中,原告即赔偿权利人往往系案件中所涉受损之主体,需参照其身份证件填写详细信息,包括出生年月日、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以及日常居住及联系地址等方面。若涉及单位财产受损事宜,则以该单位资产的所有权人为准确定义原告。
至于涉及生命权等重大问题的事故中,原告权益的主张者通常为受害者的法定继承人们,他们(包括父母、配偶以及子女)应作为共同原告参与诉讼,并按照各自的身份证明文件提供相应的相关信息。 2.应当承担责任的被告人:在前述关乎人身权益和财产利益的纠纷处理过程中,被告无疑是指应承担法律赔偿责任之人。在被告的身份认定上,除了依据其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提供相关信息外,还可以通过辨识车辆驾驶执照中标示的车主名称来明确被告的范围,若发现车主为自然人,也应依照前述规则进行信息描绘。 同时,还需注明被告所属单位的实际注册地。 3.明确且具体的诉讼请求: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必须明确具体的赔偿项目,这部分内容可以参考本网站诉讼指导专栏中的相关计算表格。 4.事实与理由的阐述:在诉讼文书中,需要对案件的事实经过进行详尽描述,以便于法官了解案情,做出公正裁决。 5.诉讼文书的签署:在诉讼文书的结尾处,赔偿权利人应亲自签字或加盖印章确认,若涉及人身伤害事故,则由受害者本人签字;若涉及生命权等重大问题的事故,则由作为受害者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签字确认;若原告为单位,则应由单位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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