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育局抚恤金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第一部分:
因工死亡之抚恤金标准 1.享受一次性抚恤金之人,其基本工资为20个月; 2.对于因疾病而去世者,其抚恤金额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用标准: 若因病故,则丧葬费用为人民币四千元;若因工作或公务牺牲,丧葬费用为人民币五千元。 第二部分: 丧葬费用之规定 1.对于因病故者,每位亲友可得四千元丧葬费用; 2.以工作或公务为业之人死亡后,每位亲友可得五千元丧葬费用。 第三部分: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之安排 1.非农业人口遗属之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每月二百一十元; 2.若两位及以上非农业人口遗属存在,则每人均可获取金额为一百九十元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3.如其亲属为农业户口,则其生活困补助费标准为每个月一百七十元; 4.若是两位及以上农业户口遗属存在,则每人均可获取金额为一百五十元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第四部分: 遗属增发额度之增加 1.在计算抚恤金数额时,对于因工死亡的遗属,可额外增加六百五十元; 2.若死者在日军侵华时期或红军时期去世,遗属可额外获得八百元;(注: 此项增幅不包含遗属配偶) 3.如遗属为单身且无子女陪伴,还可额外增加七百元。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第二十七条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