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在职人员死亡抚恤金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北京市,针对职工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有着明确具体的标准:
首先是一次性的财务补偿,其金额为的已故者生前的工资数额乘以15个月; 其次是丧葬费用,该项费用为2000元人民币。 此两项福利待遇将由已故者的亲属或子女享有(但需经当地村委会出具相关证明,确认应获得具体福利额度的人员身份)。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职工的丧葬费将参照受诉法院所辖地域内上一年度全体从业员工的月平均工资水平,并以六个月的合计总金额加以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