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年龄超过60岁,没有劳动能力如何赡养老人
分类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当子女或孙子女家庭成员的平均每月收入显著低于所在地区的最基本生活标准(即最低生活保障线)时,我们通常将其认定为无法实际履行赡养义务,并在必要情况下仅需提供情感支持以满足其父母或者祖父母的精神需求。在此条件下,腾出空间让父母或者祖父母身为低保户,得到社会的援助和代偿,这是值得考虑和采纳的办法。倘若这些家庭并非独生子女的群体,那么该名父母或祖父母便有权利去寻求其他具有经济承受能力的亲属帮助进行赡养。在特殊情况下,若是孙子女有独立生活和承担责任的能力,他们也理应被要求承担起照料自己的长辈、尽可能地满足老人家的物质及精神需求。
法律依据: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0 16: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