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不给抚养费可以执行现任的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能否执行女方现任配偶财产用于支付抚养费的问题,以下为您详细解答:
1.一般情形下不可执行 抚养费是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为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而支付的费用,其具有鲜明的人身属性。 当女方未按规定支付抚养费时,只能针对女方个人的财产进行执行,而不能直接对其现任配偶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 这是因为,从法律角度来看,现任配偶对于女方此前所产生的抚养费债务,通常是不承担责任的。 2.特殊情况可作特殊处理 若女方与现任配偶的财产出现混同的情况,即难以清晰区分哪些是女方的个人财产时,处理方式会有所不同。 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析产。 析产的过程就是将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明确划分出女方个人应得的部分,然后再执行这部分属于女方的财产,以此来支付抚养费,而并非直接执行现任配偶的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小李未按规定支付孩子抚养费。小朱申请执行,要求执行小李现任配偶小胡的财产用于支付抚养费,小胡则认为不能执行自己财产,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形下,抚养费具有人身属性,只能执行小李个人财产,小胡对小李此前抚养费债务通常不承担责任,如小李婚前个人存款、名下房产可执行,小胡名下独立财产不能随意执行。 2、若小李与小胡财产混同,如共同经营企业收入资产未区分,需先析产,明确小李个人应得部分后执行该部分财产支付抚养费,而非直接执行小胡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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