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费由谁负担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的负担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原则 夫妻离婚后,若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需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这是保障子女生活和成长的基本要求。 负担费用的多少以及给付期限的长短,首先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 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子女的生活需求等多方面因素,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 若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二、考虑因素 法院在判决抚养费时,会全面综合地考虑多种因素。 其中包括子女的实际需要,例如,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一方,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以确保抚养费的数额相对合理。 三、特殊情况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抚养费的数额可能需要进行调整。 或者子女因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在这种情况下,子女有权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母增加抚养费,以保障自身的正常生活和发展。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归小朱抚养,双方就抚养费负担问题产生争议。小李认为按自己收入的20%支付即可,小朱则认为应支付30%以满足孩子生活、教育等需求,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后孩子因病花费大增,小朱要求小李增加抚养费,小李拒绝。 案情分析: 1、最初抚养费协商不成时,法院应综合考虑孩子实际需要、双方负担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来判决。 2、孩子因病花费超原定数额,小朱要求增加抚养费合理。小李有负担能力的情况下,应适当增加抚养费以保障孩子正常生活和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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