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通常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
首先是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这包括他们的收入水平、工作稳定性等。 其次是孩子的实际需求, 如果父母中有一方有固定收入,那么抚养费一般按照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来给付。 倘若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倘若父母双方均无固定收入,此时抚养费的数额则依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并参照前面所说的比例来确定。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这样能保证孩子的生活费用有稳定的来源。 当然,如果有条件的话,也可以一次性给付,这样能给孩子提供更充足的资金保障。 当父母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时,可用其财物来折抵子女的抚养费,以确保孩子的生活不受影响。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就孩子小静的抚养费问题产生争议。小朱收入稳定,小李无固定收入。小静因患有重大疾病,医疗费用高昂。小朱认为应按收入比例提高抚养费,小李则觉得自己无收入不应支付。 案情分析: 1、小朱有固定收入,按规定抚养费一般应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给付,因小静有特殊医疗需求,比例可适当提高。 2、小李虽无固定收入,但应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并参照相应比例确定抚养费数额。 3、若小李确实无经济收入,可用其财物折抵小静的抚养费,保障孩子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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