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抚养权申请可以撤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变更抚养权申请是可以撤诉的,下面为你详细阐述相关内容:
一、法律依据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民事诉讼法》对撤诉有着明确规定。 在法院立案受理案件后,直至宣判前这一时间段内,原告有权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变更抚养权诉讼作为民事诉讼的一种,原告自然也享有此项权利。 这是为了保障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自身诉讼行为进行合理调整的权利,体现了法律对当事人自主意愿的尊重。 二、撤诉条件 撤诉并非随意为之,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首先,撤诉必须是原告完全出于自愿,不存在任何胁迫、欺诈等外力干扰因素。 例如,不能是在他人威胁下被迫申请撤诉。 其次,撤诉行为不能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撤诉程序 当原告决定撤诉时,需要向受理该变更抚养权案件的法院提交书面的撤诉申请书。 在申请书中,应清晰说明撤诉的原因等相关内容。 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认真审查。 如果经审查认为符合撤诉条件,便会裁定准许撤诉。 一旦法院作出准许撤诉的裁定,该变更抚养权的诉讼程序就宣告终结,案件不再继续审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就孩子抚养权变更问题诉至法院,法院立案受理后,小朱向法院提交书面撤诉申请,欲撤回变更抚养权的诉求,法院经审查裁定准许撤诉,引发争议在于小朱撤诉是否出于自愿且有无损害他人权益。 案情分析: 1、关于撤诉自愿性,依据法律规定,撤诉必须是原告完全出于自愿。需审查小朱是否存在受胁迫、欺诈等外力干扰因素,若不存在此类情况,则符合撤诉自愿性要求。 2、针对是否损害他人权益方面,法律明确撤诉不能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要考察小朱撤诉是否为逃避法律责任或侵害小李抚养孩子权利等,若不存在损害他人权益情形,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则符合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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