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岁多宝宝父母离婚判给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岁多的宝宝在离婚案件中通常会被判给母亲抚养。
《民法典》明确规定,离婚后,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是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的。 然而,母亲若有以下情形之一,孩子则可随父亲生活:其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这种疾病会对孩子的健康产生不利影响,所以子女不宜与母亲共同生活;其二,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这体现了对孩子能得到妥善抚养的重视;其三,因其他原因,比如母亲存在不良生活习惯或心理问题等,导致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所以,一岁多的宝宝会判给母亲。 但要是母亲出现了上述不宜抚养的情形,父亲就有机会争取抚养权。 在实际的判决过程中,法院会全面、综合地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包括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以及抚养条件,比如居住条件、教育资源等因素,从而作出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判决,以确保孩子能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他们一岁多的宝宝抚养权归属成争议焦点。小朱主张自己抚养,小李则称小朱有不良生活习惯,不利于宝宝成长,要求自己抚养宝宝。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不满两周岁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一般一岁多宝宝应判给小朱。 2、若小李能证实小朱存在如不良生活习惯等不宜抚养情形,那小李争取抚养权有机会。 3、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如经济、居住等,作出利于宝宝成长的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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