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不给孩子生活费能起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通过起诉来维护相关权益的,以下为你展开详细说明:
一、法律依据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一义务同样不可忽视。 父母双方都需切实履行对子女的抚养责任,为孩子提供包括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医疗保障等在内的必要支持。 例如,孩子日常的衣食住行、学习所需的文具书本、生病时的医疗诊治等,都需要父母提供相应的经济支持。 二、起诉主体 通常情况下,未成年子女作为原告来提起诉讼。 但由于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所以需要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 而这个法定代理人,一般是另一方父母。 比如,若父亲未支付生活费,母亲就可以作为法定代理人,代表孩子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 可以向法院请求判令不支付生活费的一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以满足孩子在生活、教育、医疗等多方面的正常需求。 法院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 比如孩子的实际生活开销,像居住在城市的孩子,生活成本相对较高;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收入高的一方可能需要承担更多;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 四、执行问题 若一方在判决生效后,依然不履行支付义务,另一方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可以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扣划对方的财产等,确保孩子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育有未成年子女小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朱长期不支付小胡的生活费,小李多次沟通无果。小李作为法定代理人,以小胡的名义将小朱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抚养费,小朱则称自己经济困难无力支付,争议焦点在于小朱是否应支付抚养费。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不例外。小朱不能以经济困难为由逃避对小胡的抚养责任。 2、小李作为法定代理人代小胡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法院确定抚养费数额时,会综合考虑小胡实际生活开销、小朱的负担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 3、若小朱在判决生效后仍不履行支付义务,小李有权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小胡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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