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三个孩子男方没孩子能再生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通常来讲,生育政策明确规定一对夫妻能够生育两个子女。
当女方已经有三个孩子时,一般情况下是不符合再次生育条件的。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形。 其一,倘若女方是因为子女不幸死亡等状况而目前没有子女,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考虑再次生育的。 其二,要是女方在再婚前已经生育了两个子女,在离婚时,依据法律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跟随前配偶,而新组成的家庭中没有子女,这种情况经批准也是可以进行再次生育的。 需要特别留意的是,具体的生育政策并非全国统一,不同的地区在具体的规定以及审批程序方面会有所不同。 所以,为了能够获取准确的信息以及办理相关手续,建议大家去咨询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或者是相关的机构。 综上所述,仅仅是女方有三个孩子,而男方没有孩子,一般是不可以再次生育的,必须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符合再次生育的条件。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此前有过一段婚姻并育有三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均判归前夫。小李未曾生育。二人组成新家庭后,小朱想再次生育,当地相关部门未批准,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虽然小朱再婚前生育三个孩子,但离婚时孩子随前配偶,新家庭无子女,按规定经批准是可以再生育的,但不同地区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同,可能当地对此有更严格规定。 2、小朱夫妇若想再次生育,应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或相关机构咨询准确信息并按要求办理手续,若符合当地特殊情形规定,相关部门应依法依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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