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没有能力养孩子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倘若自身没有能力去抚养孩子,那么可以采取如下这些办法:
首先,要与对方进行友好的协商,尝试变更抚养权。 把孩子的抚养权转交到具备抚养能力的那一方手中,而对方则需要按照规定承担相应的抚养费。 比如,一方因为身患重病,无法正常工作和照顾孩子,此时就可以与对方沟通,将抚养权变更给对方,对方需每月按时支付一定金额的抚养费,用于孩子的生活、学习等方面。 其次,可以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的申请。 这就需要充分证明自己确实没有抚养能力,像因重大疾病致使身体虚弱无法工作,或者失业后长时间找不到合适工作,导致经济陷入困境,无法满足孩子日常的生活需求等情况。 同时,还得拿出证据证明由对方来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比如对方的家庭环境更稳定、教育资源更丰富等。 再者,如果对方愿意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那么可以与对方签订一份详细的抚养协议,明确规定抚养费的具体金额、支付的时间和方式等。 这样可以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 最后,还可以向当地的民政部门或者相关的社会组织去申请救助,像是申请低保或者儿童福利等。 通过这些途径,能够获取一定的经济支持,从而更好地抚养孩子。 总之,一定要结合自身的实际状况,主动采取合适的措施,务必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归小朱抚养。但小朱失业后长时间找不到工作,经济困难无力抚养孩子。小朱想变更抚养权,小李却不同意,双方产生争议。小朱打算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同时认为小李家庭环境稳定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案情分析: 1、小朱失业且长期无工作属于没有抚养能力的情况,这符合变更抚养权的条件之一。 2、小朱若能证明小李家庭环境更利于孩子成长,在法院判决时是有利因素。 3、小李不同意变更抚养权,但小朱在符合法定情形下可通过法院判决实现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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