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两个小孩离婚抚养费是怎么付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抚养费涵盖了子女的生活费用、教育费用以及医疗费用等方面。
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是由多方面因素来确定的。 其一,要依据子女实际的生活需求,比如子女处于不同的成长阶段,对生活资料的需求会有所不同,小学阶段可能在学习用品等方面需求较多,中学阶段则在课外辅导等方面需求增加。 其二,需考虑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若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承担的抚养费比例就会相对高些;若双方收入都不高,那么抚养费的数额也会相应调整。 同时,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重要考量因素,在经济发达地区,各项费用可能普遍较高,抚养费数额也会相应提升。 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一般按照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来给付抚养费。 要是负担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通常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50%。 而无固定收入的,就依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前面所说的比例来确定抚养费数额。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子女患有重大疾病等,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这样能保障子女生活的稳定性;当然,若有条件的话,也可以一次性给付。 另外,倘若父母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那么可以用其财物来折抵抚养费,以确保子女的权益不受损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归小李抚养。小朱有固定收入,双方就抚养费数额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收入虽稳定但负担重,应按20%的月总收入给付,小李觉得孩子成长需求多,当地生活水平高,小朱应按30%给付,且孩子可能面临课外辅导等大额支出。 案情分析: 1、抚养费数额需考虑子女实际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 2、小朱有固定收入,按规定可在月总收入的20%-30%之间确定抚养费。小李提出孩子需求和当地生活水平高是合理考量方面,应综合权衡这些因素来确定最终抚养费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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