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的范围有哪些内容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继承的范围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定继承的范围 法定继承中,继承人有明确的顺序划分。 1.第一顺序继承人: 配偶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另一方,彼此有着相互扶持的关系。 子女方面,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就是在合法婚姻关系中生育的子女;还涵盖非婚生子女,他们同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养子女是通过合法收养程序确立亲子关系的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实际的抚养教育关系。 父母同样包括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第二顺序继承人: 兄弟姐妹包含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作为家庭中长辈亲属,在法定继承中也有相应的地位。 二、遗嘱继承的范围 被继承人能够通过遗嘱来明确个人财产的分配。 既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财产,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充分体现被继承人对自身财产的处置意愿。 三、遗产的范围 遗产包含多种形式。 比如公民的收入,这是其劳动所得;房屋作为重要的财产形式;储蓄体现了个人的财富积累;生活用品是日常生活所需;林木、牲畜、家禽等是个人的生产生活资料;文物、图书资料有一定的文化价值;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还有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等合法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了房产、存款等遗产。其配偶小李认为自己作为配偶应继承大部分遗产,而小朱与前妻所生的非婚生子女小胡要求平等继承。此外,小朱生前立有遗嘱,将部分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小静,这引发了一系列继承争议。 案情分析: 1、在法定继承方面,小李作为配偶,小胡作为非婚生子女,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不能因婚姻状况而区别对待。 2、关于遗嘱继承,小朱有权通过遗嘱将部分财产赠与小静,此遗嘱在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的情况下,应认定有效,受赠人小静有权获得相应财产。 3、确定遗产范围时,小朱的房产、存款等合法财产都应纳入其中,按照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相关规定进行分配。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