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分为哪几种分配方式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产分配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方式:
一、法定继承 当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嘱,或者所订立的遗嘱被认定无效等情形出现时,就会按照法律规定来分配遗产。 法律对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都有明确规定。 首先,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 这里的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其次,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通常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二、遗嘱继承 被继承人能够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来继承自己的遗产。 需要注意的是,遗嘱要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比如,遗嘱需是被继承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订立过程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等。 三、遗赠 被继承人还可以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就是遗赠。 比如赠给照顾自己多年的保姆等。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未留遗嘱,留下一笔遗产。其有配偶小李、养女小胡,还有兄弟姐妹小静和小丽。争议点在于遗产该如何在这些亲属间分配,小静和小丽认为自己也应参与第一顺位分配。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定继承相关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小朱的配偶小李和养女小胡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小静和小丽作为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 2、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应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所以,小朱的遗产应由小李和小胡继承,小静和小丽此时不能参与继承,除非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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