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到什么程度能立遗嘱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否立遗嘱的问题,答案是不能。
以下是详细分析: 一、法律层面的规定 我国《民法典》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有着明确规定。 其中指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 这是基于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认知和判断能力的考量。 立遗嘱作为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涉及到对个人财产的处分和安排,需要立遗嘱人具备相应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清楚地知道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 所以,按照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不具备法律效力,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和支持。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界定标准 具体来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这类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尚小,心智发育尚未成熟,对很多事物缺乏足够的认知和判断能力。 此外,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也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比如,因患有严重精神疾病而无法辨认自身行为的成年人,其无法清晰地理解立遗嘱这一行为的意义和后果。 三、行为能力恢复后的情况 若原本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恢复正常,需要经过法定程序,被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后,才具备立遗嘱的资格。 而且在立遗嘱时,必须确保其意识清醒、能够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这样所立的遗嘱才是有效的。 案情回顾: 小朱患有严重精神疾病,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患病期间,小朱立下一份遗嘱,对自己的财产进行了处分。后来小朱病情好转,家属认为之前遗嘱应有效,而部分继承人认为无效,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立遗嘱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小朱在无民事行为能力期间所立遗嘱不具备法律效力。 2、只有当小朱经过法定程序,被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立遗嘱时意识清醒、能真实表达意愿,所立遗嘱才有效,其患病期间所立遗嘱不能得到法律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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