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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证遗嘱以后又有新的遗嘱怎么办理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公证遗嘱后又有新遗嘱的办理情况,具体如下:
一、遗嘱形式相关情况
当新遗嘱为自书、代书、录音录像、口头遗嘱等形式,且其内容与公证遗嘱不一致时,依据《民法典》规定,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不同形式的遗嘱都有严格的法律要求。
比如自书遗嘱,遗嘱人必须亲自用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不能由他人代写或打印后再签字。
写完后,要在遗嘱结尾处签上自己的真实姓名,并清楚地注明具体的年、月、日,以此来确保遗嘱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体现,同时也便于确定遗嘱的形成时间。
代书遗嘱则需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等。
二、再次公证的相关事宜
若想新遗嘱也采用公证形式,遗嘱人可向原公证机构或者其他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新的公证遗嘱。
公证机构在接到申请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严格审查。
首先会核实遗嘱人的真实意愿,通过与遗嘱人沟通交流等方式,确认其设立新遗嘱是出于自主、自愿,没有受到任何外界的干扰或胁迫。
其次,会审查遗嘱人的行为能力,比如确认其是否具备清晰的思维和表达能力等。
只有在符合所有条件的情况下,公证机构才会出具新的公证书,新的公证遗嘱也就会取代之前的公证遗嘱。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有公证遗嘱,将房产留给小李。后来小朱又自书新遗嘱,写明房产留给小胡,内容与公证遗嘱不一致。小朱去世后,小李和小胡就房产归属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规定,当新遗嘱为自书形式且与公证遗嘱不一致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小朱的自书遗嘱若符合法律要求,即亲自书写全部内容、结尾签名并注明日期,那该自书遗嘱应有效,房产应归小胡。
2、若小朱后来想新遗嘱采用公证形式,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机构会核实其真实意愿及行为能力,符合条件出具新公证书后,新公证遗嘱会取代之前的,房产也会按新公证遗嘱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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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5 3: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