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写遗嘱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个人写遗嘱在满足一定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是有效的,具体条件如下: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能力至关重要,这意味着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有清晰的认知和判断。 若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处于神志不清、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的状态,那么所立遗嘱是无效的。 二、遗嘱须是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体现,不能受到欺诈、胁迫等不正当因素的干扰。 三、遗嘱内容合法 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四、遗嘱形式合法 以自书遗嘱为例,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这样可以确保遗嘱是遗嘱人亲自作出的。 只要遗嘱符合上述条件就是有效的。 为避免纠纷,遗嘱人可选择公证遗嘱,其效力相对更高。 若有多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案情回顾: 小朱年老体弱,患有精神疾病。在神志不清时写下自书遗嘱,将财产分给小李和小胡。后小朱病情好转、神志清醒时,又在小丽胁迫下重新立遗嘱,把财产全给小丽。小静认为两份遗嘱均有问题,质疑其效力,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第一次立遗嘱时神志不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缺乏遗嘱能力,此份遗嘱无效。 2、第二次立遗嘱是受小丽胁迫,并非小朱真实意思表示,该遗嘱同样不具有法律效力。 3、两份遗嘱内容存在问题,不符合遗嘱有效的法定条件。若有多份遗嘱应以最后的有效遗嘱为准,而这两份均无效。 4、遗嘱形式虽看似符合自书遗嘱要求,但因关键条件缺失,整体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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