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嫁出去的女儿回娘家争遗产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嫁出去的女儿回娘家争遗产是合理且合法的,具体阐释如下:
一、法定继承权平等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 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女儿,无论是否出嫁,其与父母的血缘关系并不会因婚姻状态的改变而改变。 从法律角度看,出嫁的女儿同样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儿子以及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都有权利继承父母遗留下来的财产。 二、遗产分配有规则 当父母的遗产范围确定后,女儿有权依据法定继承的规则参与到遗产的分配当中。 当然,如果父母生前立有遗嘱,那么首先要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遗嘱不能剥夺法定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必要份额。 这是为了保障特殊情况下继承人的基本生活权益。 三、合法权益可维护 若出嫁女儿的继承权遭到侵害,比如在遗产分配过程中被其他继承人故意排除在外等情况,她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可以先尝试与其他继承人进行友好协商,寻求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也可以寻求相关调解机构的帮助,通过调解来解决纠纷;若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靠法律的力量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是兄妹,父母离世后留下房产和存款。小朱出嫁后,小胡认为嫁出去的女儿不该分遗产,想独自占有,拒绝分给小朱,双方为此产生激烈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小朱虽出嫁,但与父母血缘关系未变,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小胡法律地位平等,对父母遗产有平等继承份额。 2、遗产分配应按规则进行。若父母无遗嘱,小朱有权参与分配。若有遗嘱,也不能剥夺小朱这类法定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时的必要份额。 3、若小朱继承权遭侵害,可先与小胡协商,或寻求调解机构帮助,若都不行,可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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