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有没有实现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产继承是能够顺利实现的,下面为你详细阐述相关内容:
1.法定继承: 当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时,房产继承就会依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来进行。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则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房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继承: 被继承人有权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明确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来继承房产。 遗嘱有多种形式,只有符合相应法定形式要件的遗嘱才是有效的。 3.办理手续: 继承人要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像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用以证实被继承人已经去世;房产证明,明确房产的具体信息;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证明自身身份。 之后,携带这些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处房产,未立遗嘱。其配偶小李、养女小胡以及弟弟小静都认为自己有房产继承权,争议点在于谁应优先继承该房产。此外,小丽拿出一份小朱的代书遗嘱,称自己才是继承人,但该遗嘱只有一个见证人签名,引发遗嘱有效性争议。 案情分析: 1、在法定继承方面,按照法律规定,配偶小李和养女小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优先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小静继承房产。所以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小静不能优先继承。 2、关于小丽所持代书遗嘱,因不符合代书遗嘱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签名的法定形式要件,所以该遗嘱无效,小丽不能据此继承房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