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属于遗产继承人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产继承人主要涵盖以下两类:
一、法定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有明确规定。 1.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这里的子女范围较广,包含婚生子女,即通过合法婚姻关系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虽其父母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同样享有继承权;养子女,是通过合法收养程序建立收养关系的子女;还有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方面,包括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当继承开始时,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2.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只有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二、遗嘱继承人 被继承人能够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来继承其遗产,这些被指定的人就是遗嘱继承人。 而且,被继承人还可以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被称为遗赠。 遗嘱继承体现了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处分的意愿。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有配偶小李、非婚生子女小胡,还有养兄弟姐妹小丽和小静。小李主张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全部遗产,小丽和小静则认为自己也应有继承权,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定继承相关规定,配偶、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小李作为配偶,小胡作为非婚生子女,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小丽和小静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此时不参与继承。 2、若小朱生前订立了遗嘱,指定了遗嘱继承人,那么应按照遗嘱内容进行遗产分配;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由小李和小胡继承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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