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执行人指的是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执行人,简单来说,就是有权力依照遗嘱人的意愿去执行遗嘱的人。
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遗嘱执行人的产生方式 1.遗嘱人指定: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有权在遗嘱中明确指定遗嘱执行人。 这个指定的范围比较广泛,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个或者多个。 例如,在一个家庭中,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可能被指定为遗嘱执行人。 同时,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像关系亲密的朋友,他们与遗嘱人有着深厚的情谊,能较好地理解遗嘱人的想法;还有专业的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经验,能更准确地执行遗嘱相关事务。 2.法定产生: 当遗嘱中没有指定执行人,或者指定的执行人由于各种原因,但如果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同样因为某些状况不能执行遗嘱,那么遗嘱就应由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负责执行, 二、遗嘱执行人的主要职责 遗嘱执行人需要对遗产进行全面的清理,包括清查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等;还要妥善管理遗产,防止遗产在分配前受到损失或损坏;最后,要严格按照遗嘱内容准确地分配遗产,确保遗嘱人的意愿能够得到切实的实现。 案情回顾: 小朱立下遗嘱,指定好友小李为遗嘱执行人,但小李突然患病无法履行职责。小朱的法定继承人小胡主张由自己担任执行人,而居委会认为应由他们执行,双方就谁应担任遗嘱执行人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最初指定小李为遗嘱执行人,符合遗嘱人指定产生方式。但小李因身体原因不能执行遗嘱,此时需按法定产生方式确定执行人。 2、小胡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担任的可能,但在其能担任的情况下,居委会通常是在没有法定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不能执行时才负责执行,所以一般应先考虑小胡担任遗嘱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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