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可以指定继承人写遗嘱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嘱为何不可以指定继承人写,下面为您详细阐述:
一、可能存在利益冲突 遗嘱的核心在于对财产进行合理分配。 当由继承人书写遗嘱时,很容易引发利益方面的问题。 比如说,某家庭中,子女作为继承人,如果由其书写遗嘱,可能会为了让自己获得更多的财产份额,在遗嘱内容上做手脚。 比如,私自更改原本遗嘱人打算平均分配财产的意愿,将更多份额偏向自己;或者歪曲遗嘱人的真实想法,加入一些对自己有利但不符合遗嘱人本意的条款。 这样一来,遗嘱的真实性和公正性就会受到严重影响,无法真实反映遗嘱人的意愿。 二、违反法律规定 我国法律对于遗嘱的订立有着明确且严格的规定。 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同时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都要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继承人由于和遗嘱内容存在直接的利害关系,是不能充当代书人或者见证人的。 这是为了保障遗嘱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避免因利害关系人的参与而导致遗嘱出现不公平、不真实的情况。 为保障遗嘱的有效性和公正性,遗嘱最好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即自书遗嘱)。 若无法亲自书写,也应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找合适的他人代书。 一旦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就极有可能被判定为无效。 案情回顾: 小朱欲立遗嘱分配财产,其继承人小李提出由自己代写遗嘱。小朱起初同意,但之后又反悔,担心小李为多得财产在遗嘱内容上做手脚,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朱坚持要求找他人代写。 案情分析: 1、从利益冲突角度看,小李作为继承人代写遗嘱,极有可能为自身利益篡改遗嘱内容,使财产分配偏向自己,无法真实体现小朱的意愿,损害其他潜在继承人的权益。 2、依据法律规定,代书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继承人不能充当代书人或见证人。小李作为继承人代写不符合法定要求,这样的遗嘱可能会被判定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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