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的时效是几年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产继承的时效问题,主要有以下两种具体情况:
一、继承开始时间 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这个时刻开始的,在这方面不存在时效的限制。 当被继承人离世后,继承人就自然而然地依法享有了继承权。 这里的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自然死亡就是通常意义上的生理死亡,当被继承人的生命体征完全消失,比如心脏停止跳动、呼吸停止等,继承就开始了。 而宣告死亡是在特定情况下,经法定程序由人民法院宣告某人死亡,一旦宣告死亡生效,继承也随之开始,继承人就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行使自己的继承权。 二、遗产继承纠纷诉讼时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 也就是说,当继承人之间因为遗产继承的相关事宜产生纠纷,并且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时候,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日起,在三年内提起诉讼。 例如,某位继承人发现其他继承人私自侵占了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从发现这一情况起三年内要提起诉讼。 不过,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就不会再予以保护了。 当然,如果存在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综合各种因素来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亲去世后,小朱和小李作为继承人,小李私自侵占部分遗产。多年后小朱才发现此事,此时距父亲去世已超20年,但距小朱知道权利被侵犯不到3年,小朱想提起诉讼索要遗产份额,双方就小朱能否起诉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小朱父亲去世后,小朱依法享有继承权,小李私自侵占部分遗产的行为侵犯了小朱的权利。 2、遗产继承纠纷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算,但自权利受损害起超20年的,法院一般不予保护。本案中小朱虽知道权利被侵犯未超3年,但距权利受损害已超20年,若无特殊情况,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小朱的诉求。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