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指定子女继承人签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指定子女为继承人并涉及签字相关事宜,主要有以下两种常见方式:
一、遗嘱 1.自书遗嘱: 这是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形式。 遗嘱人需要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内容,确保字迹清晰、内容准确。 书写完成后,要在遗嘱的结尾处签上自己的名字,同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比如,遗嘱人可以详细写明自己名下房产等财产由哪个子女继承,在确认无误后签字。 这种方式能直接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2.代书遗嘱: 当遗嘱人因某些原因无法自行书写遗嘱时,可采用代书遗嘱。 此时需要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其中一人负责代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写完后同样要注明准确的年、月、日。 之后,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都要在遗嘱上签名,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公证遗嘱: 遗嘱人需前往公证机构办理。 公证机构会对遗嘱的内容、形式等进行严格审查和公证。 在公证员的面前,遗嘱人签字确认,这样的遗嘱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能有效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二、遗赠扶养协议 若通过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子女为受遗赠人,协议需由双方签字,即遗赠人与作为扶养人的子女签字。 并且,为了增强协议的可信度,最好有见证人见证。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签字必须是本人真实意思的体现,遗嘱或协议的形式和内容都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可能会影响其法律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欲指定子女小静为继承人,自书遗嘱时字迹潦草且未注明日期,引发争议。小胡代书遗嘱时,其中一名见证人是利害关系人,代书后未让小朱签字。小朱的公证遗嘱内容表述模糊。另外,小朱与小静签遗赠扶养协议时无见证人。 案情分析: 1、小朱自书遗嘱未注明日期,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无法准确判断遗嘱形成时间,可能影响其有效性。 2、代书遗嘱中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不符合要求,且小朱未签字,无法体现其真实意愿,该代书遗嘱可能无效。 3、公证遗嘱内容模糊,易引发歧义,可能导致其法律效力存疑。 4、遗赠扶养协议无见证人,可信度低,也可能影响其法律效力。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