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人没有尽到义务可以继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继承人没有尽到义务是否可以继承这一问题,需依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一、法定继承情况 在法定继承中,通常即便继承人没有尽到相应义务,其依然享有继承权。 因为法定继承是基于法律规定的亲属关系来确定继承人范围的。 不过,若继承人存在某些严重行为,则会丧失继承权。 比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这是对被继承人生命安全的严重侵害;或者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遗产继承的公平性和秩序。 另外,对于那些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比如,有的继承人自身经济条件良好,有能力照顾被继承人的生活起居、提供经济支持,但却对被继承人不闻不问,这种情况下,在遗产分配时就应受到相应限制。 二、遗嘱继承情况 在遗嘱继承中,如果被继承人通过遗嘱明确指定该未尽义务的继承人为遗产继承人,且遗嘱合法有效,那么该继承人可以按照遗嘱继承遗产。 因为遗嘱体现了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意愿。 但要是遗嘱附有义务,比如要求继承人照顾被继承人的生活、偿还被继承人的特定债务等,而继承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以维护遗嘱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遗产,其法定继承人小李有能力扶养却未尽义务,对小朱不闻不问。同时,小朱留有遗嘱指定小胡继承部分遗产,且遗嘱附义务要求小胡照顾小朱生活,小胡却未履行。争议点在于小李、小胡能否按相应方式继承遗产。 案情分析: 1、法定继承中,小李虽未尽扶养义务但仍有继承权,只是在分配遗产时,因其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义务,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2、遗嘱继承中,遗嘱合法有效指定小胡继承,小胡本可按遗嘱继承,但因其未履行遗嘱附义务,经利害关系人请求,法院可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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