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处怎样调查继承人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办理继承公证,一般公证处不会主动调查,而是根据法律和当事人的申请,审核当事人提交的相关材料,以证明当事人的继承行为的真实合法。
申请继承公证应交材料: 一、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 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 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 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 身份证(若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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