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继承一定要去公证处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答:
是。
律师解析:
是的。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需要继承人到公证处和其他继承人一起,作继承公证,签署放弃继承权协议,当事人如果无法前往,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指定代理人,到办理继承公证的公证处代替当事人签字放弃继承权。具体要求如下:
一、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二、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 三、申请人填写放弃继承权公证申请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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