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男生买房,婚后两人还贷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婚前房产归属:在婚姻关系中,若房屋是男方在婚前购买的,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讲,此房屋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这是因为婚前购买意味着该房产的购买行为及资金来源主要与男方相关,在结婚前就已确定了其财产归属。 2.女方还贷视为出资:婚后两人共同承担房屋贷款的偿还责任,此时女方参与还贷的行为可视为对该房屋的一种出资。 毕竟女方在婚后用自己的收入参与到了房屋贷款的偿还中。 3.女方享有相应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房屋因市场等因素产生的增值部分,女方是享有相应权益的。 4.离婚时女方可主张补偿:若日后双方感情破裂走向离婚,女方有权就婚后共同还贷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向男方主张相应的补偿。 5.签订协议保障权益:为防止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双方可以签订书面协议,清晰明确地约定房屋产权的归属、共同还贷的相关事宜以及权益分配等具体事项,以此更好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结婚,小朱婚前购买了一套房屋。婚后二人共同偿还房屋贷款。后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小丽主张对房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享有权益,小朱却认为房屋是自己婚前财产,小丽无权主张,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婚前购买的房屋,从法律角度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因为购买行为及资金来源主要与小朱相关,结婚前财产归属已确定。 2、小丽婚后参与还贷的行为视为对房屋的出资,毕竟她用自己收入偿还了贷款。 3、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小丽享有相应权益。 4、离婚时,小丽有权就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向小朱主张补偿。 5、若当初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相关事宜,便可更好保障各自权益,避免此类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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