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属于家庭财产所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是否属于家庭财产所有,需依据不同情形具体分析:
一、出资情况 家庭成员共同出资建造房屋时,一般可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 在农村,建造房屋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可能父母拿出了多年的积蓄,用于购买建筑材料;成年子女也会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分担一部分费用,如支付工人的工钱等。 由于是共同出资,该房屋就属于家庭共有财产,每个出资成员都对房屋享有相应的权益。 二、特殊约定 若家庭成员之间有明确约定,需按照约定确定房屋归属。 这种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是因为某个家庭成员在房屋建造过程中承担了更多的责任或付出了更多的努力,所以经协商后,大家一致同意房屋归其所有。 三、继承等特殊情形 在继承等情况下,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财产分割和认定。 法定继承人会根据法律规定的顺序和比例,来分配老人遗留的房屋份额。 总之,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归属需综合多种因素判断,要结合实际证据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一家准备翻盖老宅,父母与成年的小朱、小李共同出资。父母出积蓄买材料,小朱、小李付工钱。翻盖后,小胡提出老宅应全归父母,因为宅基地是父母申请的,引发争议。后来,小静去世未留遗嘱,其在房屋份额继承上,小丽认为应全归自己,也起纷争。 案情分析: 1、对于翻盖老宅的归属,因是家庭成员共同出资建造,按照相关规定,一般应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每个出资成员都对房屋享有相应权益,并非小胡所说全归父母。 2、关于小静去世后的房屋份额继承,在未留遗嘱的情况下,应按照法定继承由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人会根据法律规定的顺序和比例分配,并非小丽主张的全归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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