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给的房产如何不给配偶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想让父母给的房产不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不给配偶,可参考以下具体方法:
1.签订赠与协议明确只赠与一方: 《民法典》对此有明确规定,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实际操作中,父母若打算将房产赠与子女,应当签订一份书面的赠与协议。 这份协议要详细地写明赠与人(父母)和受赠人(子女)的具体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同时,在协议中需清晰、明确地表明该房产只赠与自己的子女一方,与配偶没有关系。 例如,可以在协议中特别注明“此房产仅赠与[子女姓名]个人,不作为其与配偶的共同财产”。 这样,从法律层面上就明确了房产的归属。 2.遗嘱继承并指定由一方继承: 当房产是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来取得时,父母在订立遗嘱时,要明确指定房产由自己的子女单独继承,排除配偶的继承权。 父母可以在遗嘱中详细描述房产的具体位置、面积等信息,并且清楚地写明“该房产由[子女姓名]一人继承,其配偶不享有继承权”。 如此一来,在继承发生时,该房产就属于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 通过以上合法有效的方式,能够确保父母给的房产只属于子女个人,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从而保障了财产分配的明确性和稳定性。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母欲将名下房产给小朱,不想让其成为小朱与配偶小李的共同财产。小朱父母先未明确表示,后又考虑通过签订赠与协议或立遗嘱指定小朱单独继承的方式处置房产,双方就房产归属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父母签订赠与协议明确只赠与小朱一方,依据《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此房产应属小朱个人财产,小李无权主张共有。 2、若通过遗嘱继承,父母在遗嘱中指定房产由小朱单独继承,排除小李继承权,那么在继承发生时,该房产依法属于小朱个人财产,小李不享有相关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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