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登记离婚后男方反悔了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登记离婚后男方出现反悔的情况,需要依据具体状况来进行判断。
首先,倘若男方是对离婚协议当中关于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内容感到后悔,通常在离婚后的一年时间内,男方具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其目的是请求对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变更或者撤销。 然而,当法院对该案件进行审理之后,如果并未察觉到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之时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等不良情形,那么就会驳回男方的诉讼请求。 其次,要是男方是对离婚这件事情本身表示反悔,在婚姻登记机关已经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倘若男女双方都自愿恢复婚姻关系,那么就应当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再次进行结婚登记,而绝对不可以直接就恢复婚姻关系。 总之,男方出现反悔的情况,必须依据具体的情形,并且要在法律所规定的时效范围之内,通过合法的途径来予以解决。 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整个处理过程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登记离婚后,小朱反悔。一方面对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反悔,想变更或撤销协议;另一方面对离婚本身反悔,想恢复婚姻关系,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反悔财产分割协议,若其在离婚后一年内起诉请求变更或撤销,法院审理时若未发现订立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会驳回其诉讼请求。 2、对于小朱反悔离婚本身,若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需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不能直接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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