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的工资是否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严谨且合乎逻辑的法律框架下,婚姻关系维持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财产,皆可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资产,归属权明确清晰。
此种明文规定具体包含有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夫妻在此期间收入的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等,皆属于共同财产范畴内; 其次,经由创造、经营及投资所获得的收益同样列入共同财产范围内; 再者,因知识产权产生的收益也是共同财产的构成部分; 此外,通过合法继承或受赠而来的财产亦应计入共同财产之中; 最后,由上述多种来源所产生的家庭财产总和,皆应当视作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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