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明确规定其属性为法定共有的,因此对于Jane先生与Linda女士而言,他们对全部的共同财产享有的权利是均等的,不需要考虑各自的份额大小来决定是否享有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的权利。
1.在夫妻共同财产方面,它们所包含的权利包括:
(1)夫妻双方对所有共同财产拥有同等的所有权;
(2)夫妻双方都可以对共同财产进行使用;
(3)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同等的管理权力以及处置权。
2.同时,夫妻共同财产还涵盖了以下三个方面的职责:
(1)家庭日常所需的开支须用共同财产承担;
(2)夫妻二人在生活中所背负的债务属于共同负债,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由于管理共同财产而产生的费用也应该从共同财产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