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可以分割婚前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婚前财产,即是指夫妇在婚姻缔结之前,由其中一方当事人所取得之财产;
这类财产被视为个人财产,在离婚诉讼及解除婚约之后,并不纳入分割范围之内。 然而,倘若夫妇双方针对该类财产做出了特別的约定,那么这一约定便会对他们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 在约定内容中,明确表述某个婚前财产应为夫妇共同享有,或者部分共有的情况下,当情感关系出现裂痕之时,可以提出依照该约定来分割相关婚前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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